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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房企违法违规行为 严重者将暂停楼盘网签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6-12-09 10:11

近日,东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完善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东莞将继续加强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违法广告等行为,并每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检查情况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直到12月底。

《通知》称,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主要针对各镇街(园区)所辖所有在售商品房项目,主要检查九项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是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对东莞市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的检查,主要检查房地产企业预售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是否明码标价等销售行为。“目前检查正在进行当中,要先了解一下市场的情况,但是如果发现问题就要进行整改。”该负责人表示。

《通知》提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巡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此外,专项检查行动采取市镇同步检查方式。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定期联合检查机制和案件移交处理机制,形成联动监管合力,把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从根本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还提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暂停商品房销售网签资格、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等。

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巡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核查,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件曝光,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及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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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9类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主要针对各镇街(园区)所辖所有在售商品房项目,主要检查以下九项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违法广告的行为;

2.是否存在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3.是否存在未按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违规销售行为;

4.是否存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5.是否存在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如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等违法违规行为;

6.是否存在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不执行“一房一价”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7.是否存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8.是否存在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9.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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